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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关于深入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暨“工人先锋号”、“教工先锋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3年04月12日 14:23  点击:[]

发布时间:2013-04-12 14:23:28 阅读:0

中国教育工会天津商业大学委员会

津商大教工 (2011) 第 9 号


天津商业大学关于深入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

暨“工人先锋号”、“教工先锋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天津市教育工会《关于深入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暨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津教工通〔2011〕11号)和《关于在高校系统启动“五比一创”岗位竞赛暨“教工先锋岗”创建活动的通知》(津教工通〔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津商业大学关于深入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暨“工人先锋号”、“教工先锋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竞赛暨创建活动指导思想

以推动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主旨,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确立的“加强内涵、提高质量、发展特色、优化结构”的要求,紧紧围绕《天津商业大学“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开展以比师德建设、比教育教学、比科研成果、比管理服务、比团队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创建“工人先锋号”;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着眼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立足本岗、创先争优,开展以比职业道德、比履职能力、比科研成果、比团结协作、比服务效能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创建“教工先锋岗”。

将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与建设“魅力教师”工程相结合,使广大教职工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展示我校广大教职工在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贡献价值。创建和选树一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典型团队和先进个人,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商业大学的目标做出积极地贡献。

二、竞赛暨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条件

(一)“工人先锋号”

1.比师德建设。在师德建设方面有工作规划和职业道德规范,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健全并取得一定成绩,在学校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影响。

2.比教育教学。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科建设,潜心钻研教育教学规律,勤学苦练教学基本功,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3.比科研成果。在学术领域和创新团队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果,在自主研发、科技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努力为全国和本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科技支撑,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上取得显著成效。

4.比管理服务。在管理科学、制度规范、民主公开、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服务管理、后勤保障、教学辅助等岗位上努力实现满意服务、人性化服务,赢得广大师生的赞誉。

5.比团队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具有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团队成员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每个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二)“教工先锋岗”

1.比职业道德。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爱岗敬业、育人助学、尊生爱生、学术正派、廉洁从教、严谨笃学、为人师表、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

2.比履职能力。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掌握和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和前沿成果信息、学生和督导评教、教学和教学研究、指导学生论文发表及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比赛中成绩优异;刻苦钻研管理业务,在掌握和运用现代管理信息手段、理论研究创新实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办事公正廉洁、钻研技术提高技能中成绩显著。

3、比科研成果。具有强烈的前沿意识和科研精神,在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科研成果转化和影响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比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有较好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5.比服务效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服务效率,服务对象(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较高。

三、竞赛暨创建活动的范围

(一)“工人先锋号”

1.“工人先锋号”应是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科研、校产、服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团队集体。

2.“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在全校工会组织系统中开展,在学院以下系、教研室、科研团队,以及图书馆、机关、后勤单位科室等团队中开展劳动竞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二级学院和学校处、部、办等处级单位不参加“工人先锋号”评选。

(二)“教工先锋岗”

1.“教工先锋岗”创建活动的范围 “教工先锋岗”应是在教育教学、科研、校产、服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个人。

2.“教工先锋岗”在全校在职教职工中评选推荐。通过开展岗位竞赛获得基层先进教职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四、竞赛暨创建活动推荐程序

(一)创建评选采取全校统一部署、分会推荐、成果展示、教代会执委会投票公选、候选人公示、校工会审定表彰程序进行。在各分工会普遍开展岗位劳动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应依据相关的内容和条件,本着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推荐申报校级“工人先锋号”、“教工先锋岗”。每个分工会原则上申报校级“工人先锋号”1个,全校评选出10个“工人先锋号”集体;“教工先锋岗”按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下申报1名;50人以上申报2名;100人以上最多申报3人(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

(二)申报校级“工人先锋号”集体和“教工先锋岗”个人要填写审批表并附相关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前。

(三)在评选出的校级“工人先锋号”和“教工先锋岗”中择优评选出1-3个天津市教育系统级“工人先锋号”和4—5名天津市教育系统级“教工先锋岗”候选人,向市教育工会申报。

(四)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市级“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和推荐,将优先从“工人先锋号”和“教工先锋岗”中择优推荐产生。“教工先锋岗”可连续获得,对连续三年获得市教育系统“教工先锋岗”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在评选市劳动模范时可优先推荐。

五、竞赛暨创建活动的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暨创建“工人先锋号”和“教工先锋岗”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魅力教师”工程、和谐校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重在基层、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针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教职工从事的工作岗位制定不同的竞赛内容和实施方案,细化“五比一创”内容和条件,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搞好组织发动和工作落实。

(二)要坚持条件,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在劳动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出来。

(三)加大竞赛和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及时总结竞赛活动典型经验和实践规律,以推动竞赛暨创建活动持久健康发展。

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2011年度“教工先锋岗”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1114132042805

2.《天津商业大学2011年度“工人先锋号”集体审批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1114132125354

3.《天津商业大学2011年度“教工先锋岗”审批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1114132156853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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