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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

迎接天津市高校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评估的工作方案

2013年04月11日 16:48  点击:[]

发布时间:2013-04-11 16:48:51 阅读:0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由市纪委驻市教育两委纪检组、市教育工会年内对全市高校和普教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检查评估和评选表彰。根据津党教(2011)29号文件《关于开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评估的通知》(以下简称《评估方案》)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迎接天津市高校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评估的工作方案。

一、迎评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有关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校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坚持以评促建,全面规范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使我校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迎评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2011年5月中旬—6月上旬

1.成立迎评工作机构,召开迎评工作会议,制定迎评工作方案。

2.按《评估方案》要求修改完善我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和细则,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和办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3.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务公开宣传工作,落实到二级单位。

(二)2011年6月中旬—7月中旬

1.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全面地检查评估校务公开工作,查找问题,进行自查评分,完成自查的书面总结材料。6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所有收集整理的文件资料交迎评办公室。

2.6月20日前完成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度测评。

3.6月24日前做好迎接校际互查资料准备及其它有关准备工作。

(三)2011年10月—11月

1.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成评估自查报告及写出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2.全面迎接市纪委驻市教育两委纪检组、市教育工会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三、迎评工作的分工方案(见附表)

四、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迎评工作在学校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进行。迎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迎评工作办公室,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迎评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完成迎评工作任务;负责校务公开教职工满意度调查工作;起草评估自查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各种迎评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汇编。迎评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日常工作由校工会承担。

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习红、路 波

成 员:庞文生、宋树发、王 罡、张克明、黄作良、李 真、于义良、贾 青、张立毅、姜子涛、王 泓、侯其考、王 皓、李彦文、郭建伟

迎评工作办公室主任:宋树发

迎评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庞文生、王 罡

任迎评办公室成员:卫弘、柴桐、方雷、司源、王雪萍

附:《迎评工作的分工方案》

2011年6月2日

附表:

《迎评工作的分工方案》

检查内容

自评细目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规范,保障措施到位。

校办、纪检、工会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党委定期研究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

校办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行顺畅,档案资料齐全。

工会、纪检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2.贯彻实施《天津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的总体情况

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健全,教代会按时召开并按期换届。教代会职权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新年工作计划等重大问题向教代会公开并提交讨论等

工会及二级单位工会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3.校务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校务公开有关规定,科学编制校务公开目录,做到政策公开、措施公开、结果公开。

校办、纪检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人财物等及权利运行的重点领域、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及其他形式及时公开。

校办、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基建处、学工部、科技处、社科处、工会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对学生、家长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扩大公开领域,开放社会监督。

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部、财务处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4.工作创新

适应形势变化,在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推出创新举措、总结实践规律、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校办、工会、纪检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5.总结

进行校务公开工作教职工满意度测评

工会、纪检负责资料准备

6月20日前完成

完成自查报告

工会、纪检、校办负责资料准备

6月24日前完成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校办负责资料准备

9月—10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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